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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心!这些房产买卖合同是无效的!
发布于2018-07-18 分类:房产资讯 来源:房地产经纪之家 阅读(95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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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买卖涉及产权、价款、原承租户、买卖双方的利益等诸多问题,因此在买房卖房的过程中,非常容易发生纠纷,首当其冲的便是购房合同纠纷,尤其是无效购房合同问题。


那么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无效呢?


1、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,合同无效


房屋买卖合同中房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房管局的登记过户为标志,否则,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。也就是说,只要没有办理网签,即便卖方已经收取了房价款,将房屋交付给了买方使用,当事人双方都可以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。


2、产权主体有问题,合同无效


这点比较好理解,必须由具有房产处分权的所有人签字,合同才能生效。共有产权的,一定要共有产权人全部签字;夫妻共有财产一定要双方签字;如果非本人签字,一定要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,否则合同无效。


3、侵犯优先购买权利的,合同无效


在同等条件下,买卖公有房屋时,共有人具有优先购买权;其次,房屋所有人出售已经出租的房屋时,须提前通知承租人,在同等条件下,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。


注意:出售共有房屋时,共有产权人全体签字即可,不必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;承租人如果放弃优先购买权,一定要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书。否则,共有产权人、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,并要求赔偿!


4、单位违反规定购房,合同无效


机关、团体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。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,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。单位违反规定,购买私房的,该买卖关系无效。


5、欺诈合同无效


当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,显失公平的,合同无效。比如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、隐瞒行为或在合同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,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,协商不成的,可向法院起诉。


6、非法转让,合同无效


有些房产,政府严令禁止转让,合同无效:

1)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;

2)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、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;

3)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;

4)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;

5)权属有争议的;

6)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;

7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。